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员,均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有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对象未包括公司的独立董事、
监事。
理办法》
《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
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其获授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以 2023 年 7 月 19 日为首次
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66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900,44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