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科园林: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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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文科园
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科园林”或“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对文科园林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69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
审计及验证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 1,702,830.20 元(不含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1,448,669.80 元,扣除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的税金后,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0,335,590.00 元。
      以上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8
月 26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 00097 号”
《验资报告》。
      二、前次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7月19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03,362,975.20元,
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截止 2023 年 7 月 19 日累计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投入金额(元)
      白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
      包)项目
      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
      —光谷未来教育营地项目(一期)
            合计             931,448,669.80   403,362,975.20
  注: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为湖北省通城县重点民生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在正常实
施中。由于可转债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较晚,为保证项目工期,经协调,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针对该项
目给予了项目公司4亿元的融资支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可转债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通城县城区河道生态治理PPP项目”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42,000.00万元变更用于“白
云山荒山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及“武汉未来科技城长岭山生态修复——光谷未来教
育营地项目(一期)”。
     截至2023年7月1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534,624,086.33元,其中利
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金额为7,651,471.53元。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的情况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
超过57,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截至
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及项目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使资金使用为公司创造更多效益,公司拟使用不
超过5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十二个月。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如果使用期限达到十二个月,按目前银行一年期的贷
款基准利率3.55%来计算,预计将节约财务费用1,881.5万元。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到期后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加快时,公司将及时、足额归还相关资金至募集
资金专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不超过 53,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十
二个月。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53,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使用不超过 53,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提出的,提高了募集
资金使用效率,保证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账户,未出现逾期归还的情况;
动,不用于新股配售等其他用途;且没有与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会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
合全体股东利益;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出具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同意文科园林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汪晨杰          杨 涛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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