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
定,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对公司总经理及总经理办公会的职责权限作
出规定。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
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公司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任。公司总经理
任免均应履行法定程序并依法公告。
第二章 总经理经营班子成员的任免程序
第五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六条 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财务总监、高级副总经理以及总经理认定的其他人员。
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由董事会聘任、解聘。
高级副总经理以及其他人员由总经理决定聘任、解聘。
— 1 —
第三章 总经理班子职责与权限
第一节 总经理的权限
第七条 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列席董事会会议,根据董事
会的授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的监
督和指导。
第八条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总经理
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
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拟定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决定公司职工
的聘用和解聘;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在董事会委托权限内,签发公司日常业务、财务和
管理文件;
— 2 —
(十一)在董事会委托权限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协议、
合同、合约和处理有关事宜;
(十二)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节 经营班子成员的权限
第九条 经营班子成员就其所分管的业务和日常工作对总经
理负责,并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所负责的各项工作,定
期向总经理报告工作。
第十条 经营班子成员可以向总经理提议召开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一条 经营班子成员根据业绩和表现,可以提请总经理
解聘或聘任自己所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总经理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总经理及经营班子成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负有下列忠实义务:
(一)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
占公司的财产;
(二)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三)不得将公司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其他个
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四)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五)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未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 3 —
(六)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
为自己或他人谋取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
经营与本公司同类的业务;
(七)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八)不得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九)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忠实义务。
违反本条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给公司造成
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章 总经理办公会
第十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讨论公司经营管理重要事项的议
事机构,实行总经理负责制。
第十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办公
会由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主持会议时,可指定一名经营
班子成员主持会议。总经理办公会出席人员为公司经营班子成
员,可根据会议需要确定其他列席人员、汇报人员。
第十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办公室协助总经理进行人
员召集及组织召开。每期会议总经理办公室需根据总经理指示,
向各部门征集办公会议题,收集相关上会资料,整理汇总当期
— 4 —
上会议题,并在会前发送至经营班子成员以及参会的其他人员
进行提前审阅。
第十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内容经参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后,
属于党委会要求审议的事项,需经党委会前置审议,最后由总
经理做出决策。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
释。
第二十条 本细则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修改时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如有与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之处,以公
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