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中南股份 公告编号:2023-32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得补助的基本情况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
到韶关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下拨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310
万元。该笔政府补助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已经实际收到相
关款项,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公司本
次获得的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 310 万元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
(二)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规定,本公司
在收到补助后,按照及时性原则,将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科目核
算。
(三)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获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核算,在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在预计的 10-15 年内,
每年影响公司损益的金额为 21-31 万元左右。
(四)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具体的会计处理及对公司相关财务数据
的影响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有关补助的政府批文;
(二)相关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