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2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67     证券简称:安诺其        公告编号:2023-031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于2023年7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采取书面通讯表决方式表决。会议通知于2023年7
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如期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
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纪立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纪
立军、章纪巍、纪浩宇、徐曼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王国卫、李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并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广泛征询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陈
凌云、王国卫、李强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王国卫、李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提名。
  本议案尚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本次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2023年7月20日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及《公司章程(2023年7月修订)》制度全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定于2023年8月7日15:00在公司1号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3年7月20日证监
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纪立军先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兼总经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
年出生,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 年毕业于东华大学,1994 年至 1995 年期间就
职于丹东化纤公司技术部,1996 年至 1999 年期间任 LG 精密化工上海分公司经理,
自 1999 年底创办本公司并一直担任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此外他还担任
山东安诺其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安诺其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诺其化工材料
有限公司、上海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尚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同时
任上海市青浦区政协常委、中国印染协会副会长、中国染料协会副会长、东华大学校
董。纪立军先生荣获“上海优秀社会主义建设者”、“中国染料百年优秀企业家”、“青
浦首届领军人才”等荣誉。
  纪立军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60,307,620 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与公司股东张烈寅女士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章纪巍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华东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
科学历,会计中级职称,2005 年-2011 年任职于物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结算经
理、区域财务经理、资金经理、财务高级经理;2011 年-2014 年任职上海第一食品连
锁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2015 年,加入本公司,历任财务中心核算部部长,
财务副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章纪巍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 36,600 股,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
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纪浩宇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东华大学经济学学士
学位,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曾在海通证券和中信建投证券投行部参与
公司并购重组和 IPO 业务,中信建投资本进行一级市场行业研究。在公司金融、金融
投资方面有一定经验。
  纪浩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纪立军先生为父子关
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徐曼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哈尔滨师范大学,本科学历,
中级经济师。曾任职于携程旅行网、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近 10 年金融行业从业经
验。2021 年 5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经理职务,主要负责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及投后管理工作。
  徐曼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凌云女士: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 6
月获厦门大学管理学(会计学)博士学位;现为东华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工商管理系副主任,会计专业硕士学位点学术负责人。主要研究领域包括会计准
则、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审计等。在《会计研究》、《科研管理》等期刊发表学术论
文几十篇,出版专著、主编、参编教育部规划教材十余部。主持并参加过多项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其他省部级重要科研课题和多项横向课题。2009 年
作为财政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重点科研课题组成员,参与了《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
的起草、意见征求和最终的定稿过程。
  陈凌云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王国卫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 年
出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世界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王国卫先生曾任职于上海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担任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投资
官。现任上海玖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王国卫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李强先生: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生,
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8 年毕业于芝加哥肯特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15 年
毕业于中 欧国际工商学院,获 EMBA 学位。2005 年开始作为律师执业,现担任国浩
律师(上海)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李强先生主要从事私募股权投资、A 股 IPO、并购
重组等领域的法律服务,还擅长私募股权基金(内资、中外合作非法人)的设立及对外
投资、创业投资、信托等法律服务。
  李强先生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安诺其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