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9 证券简称:嘉泽新能 公告编号:2023-052
债券代码:113039 债券简称:嘉泽转债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可转债
构成短线交易暨致歉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韩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可转债
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声明》。韩晓东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嘉泽转债”
(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情形,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关于可转换公司
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核查,韩晓东先生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至 2023 年 5 月 30 日期
间,累计买入公司可转债 21,380 张,累计买入金额为 3,491,547.81
元;累计卖出公司可转债 21,380 张,累计卖出金额为 3,490,865.81
元。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构成了短线交易。
韩晓东先生本次违规行为系因其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所致,上述交
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
目的。
二、短线交易收益的计算方式
韩晓东先生上述短线交易产生的收益金额为-2,359.59 元,收益
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买入成交金额-佣金及经手费
=3,490,865.81-3,491,547.81-1,677.59= -2,359.59 元。
三、上述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知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核实、了解相关情况,韩晓东
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补救。经核查,公司认为:韩晓东先生本次违
规行为系其对相关法规不了解所致,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不
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卖可
转债,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可转债的
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上述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一)上述行为发生后,韩晓东先生积极主动向公司说明相关情
况,同时认真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则。
韩晓东先生出具了相关说明及致歉声明,主要内容如下:
深刻认识到上述违规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董事会
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规范买卖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并将自觉遵守《证
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
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意,不存在从任何其他主体获得公司非公开信息并利用非公开信息买
卖可转债,或受任何其他主体建议、指导、明示或暗示买卖公司可转
债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公司董事会将引以为戒,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关于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培训工作,督促相关人员严格规范买卖公司股票及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四、备查文件
(一)韩晓东先生出具的《关于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
说明及致歉声明》;
(二)相关交易记录。
特此公告。
宁夏嘉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