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电源: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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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74     证券简称:阳光电源            公告编号:2023-069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票激励计划2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股,
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1,485,190,984股的0.0027%,回购价格为4.8295元/股,回购资
金总额为193,180元。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1,485,150,984股。
购注销。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同时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顾问报告。
《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等。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以 2019 年 1 月 9 日为授予日,向 142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 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2018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由 750 万股调整为 735 万股,授予人数由 142 人调整为 139 人。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涉
及的 139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735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
市日期为 2019 年 2 月 27 日。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王
奇志、陆兴虎、周龙、孙雷、翟解、赵飞、刘涛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数量为 265,000 股,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314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回
购为 8.8002 元/股。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
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
解锁的相关事宜,首次授予部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63 人,除李冰根
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其余 462 名激励对象满足 100%解锁条件,合计
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00.37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89%;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92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魏永
珍、张达强、艾绍伟、程正、曾进、王其刚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
激励对象李冰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
为 268,75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314 元/股,2017 年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8.80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
分回购价格为 4.66 元/股。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李琛、孟伟、胡维超、李国、蒋黎辉、曹治、耿安然、于国强、凌莉、赖承志、李
国庆、杨梅、左雅莲、卢涛、马相云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
量为 528,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
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孙鸿飞、纪睿斐、黄涌、尹祖发、涂超、陈亚东、董滨城、王慧超、韩高已离职,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274,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为 8.7402 元/
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6 元/股。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确定 2019 年 12 月 26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 38 名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授予 1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期和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同意按照《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
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和 2018 年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部分第三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44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80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9.4 万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 0.0614%;2018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
励对象 131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14.5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
对象芦春光、肖福勤、武昌宏、张长信、张磊、王晓飞、余鸿、张英范、谢杰华、
刘子玉、刘大伟、陈强、高钰、焦向博、徐仲仁、张建楠、曲尧、李高山已离职,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
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激励对象杨力根据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
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进行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522,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
价格为 5.0714 元/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8.7402 元/股,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姚
少华、武宗建、张凤岗、刘磊、王睿、田耕、王宝平、吴杰、唐杰、颜世超、吴
斌、程奇、杨钢鑫、申潭、宋子剑、林光沂、陈超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504,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53 元/股。
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2018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由 150 万股调整为 145
万股,授予人数由 38 人调整为 36 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预留授予涉及的 36 名激励对象获授的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
朱辉、杨国强、张涛、汪新忠、董玉刚、刘明、余传殿、邢震、田浩、胡迪、涂
方、WARD ZACHARIAH HUSSEIN、KIM MYUNGKWAN 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
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合
计回购数量为 297,5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0014 元/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8.6702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53 元/股,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象万
汝斌、周平、詹治海、张建周、江文俊、谢峰、姚莉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公司激励对象李涛、尚效中由于其个人年度绩效解锁比例为 50%,根据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
销,合计回购数量为 142,000 股,2017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锁条件成
就的议案》,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 年限制
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34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8
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67%。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韩志渊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25,000 股,2018 年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5.16 元/股。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同意按照《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 2018 年限制性股
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解锁的相关事宜。2018 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期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 31 人,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1.5 万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0414%。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原激励对
象刘兆杰、王凯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前述人员已
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数量为 40,000 股,2018 年限
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为 4.8295 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限制性股票原授予的激励对象刘兆杰、王凯已离职,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
购数量为 40,000 股。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中的上述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因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年度权益
分配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8 年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回购价格调整为 4.8295 元/股。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为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2023-058)。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
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3]230Z0172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完成。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85,190,984 股变更为 1,485,150,984
股。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数量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58,882,037    24.16%                  358,882,037    24.16%
   股权激励限售股           40,000     0.00%        40,00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126,268,947       75.83%                 1,126,268,947   75.84%
三、总股本         1,485,190,984   100.00%        40,000   1,485,150,984   100.00%
  特此公告。
                                              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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