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文件(2023)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三达膜环
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将“基于高性能膜应用的宿松县城城北污水
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
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是基于该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决定,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该事项的
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将宿松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屈中标、关瑞章、张盛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