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
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盛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凯盛新材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1 年 8 月 10 日下发的《关于同意山东凯盛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626 号),同
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7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020.00 万元,扣除与发行有关
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2,830.85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公司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到账,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川华信验(2021)第 007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止 2023 年 7 月 15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额
应用项目
无水三氯化铝项目
合计 71,000.00 28,604.88
注 1: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由于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8,189.15 万元低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55,000 万元,
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决定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注 2:202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部分结项并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议案》,决定对 2000 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首期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用于 2 万吨/年芳纶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 2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
目。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6 日-12 月 30 日已将“2000 吨/年聚醚酮酮树脂及成型应用项目”
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转入全资子公司潍坊凯盛新材料有限公司针对“2 万吨/年芳纶
聚合单体(间/对苯二甲酰氯)和 2 万吨/年高纯无水三氯化铝项目”开立的银行账户。公司
及潍坊凯盛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的基本情况
“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
已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可结项。
中心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使 项目达
是否已 募集资 调整后 募集资
用资金 到预定 节余募
承诺投 变更项 金承诺 募集资 金累计
占比(%) 可使用 集资金
资项目 目(含部 投资总 金总额 投入金
(3)= 状态日 总额
分变更) 额 (1) 额(2)
(2)/(1) 期
安全生
产管控 2023 年
否 5,000.00 5,000.00 4,377.22 87.54% 699.65
中心项 7月
目
注:节余募集资金总额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对项目各个环节的费
用实行严格监督、控制和管理,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金额。为提高募集资金使
用效率,公司拟将“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
以及存放期间产生利息收入。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已结项,为
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效益,
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699.65 万元(含银行利息,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银行结息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在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专户注销事项。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
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结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及公司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作出的调整,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经营业务
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定发展,为广大股东创造更大的
利益。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和相关意见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一致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规定,公司本次将募投项目之“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
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认为:公司“安全生产管控中心项目”的建设已完
成,基本按投资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
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有利于更好地实施公司的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济
效益。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一致同意意见,审批程序符
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凯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孔辉焕 李文松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