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目 录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6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8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
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达会议现场办
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
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
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
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行使、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
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现场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提前到发言登记处进行登记(发
言登记处设于大会签到处)。大会主持人根据发言登记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现场提问的,应当按照会议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
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
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
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发言或提问应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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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或提问。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不再进行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 /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股东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九、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请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字迹无法辨认、没
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 1 名股东代表、1 名监事为计票人,1 名股
东代表、1 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
签字。
十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
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
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
再离开会场;针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五、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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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 2023 年
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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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27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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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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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
发布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以实施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83,203,6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1,686,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合计转增 32,607,040 股。截至目前,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
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总股本由 83,203,600 股变更为 115,810,640 股,公司注册资
本将由人民币 83,203,6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115,810,640 元。
公司根据上述基本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
下:
序
修订前内容 修订后内容
号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八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3,203,600 第二十一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810,640
次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 对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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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 1,487 万股。 1,487 万股。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5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
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中心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
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相关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