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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
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要求各专门委员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严格履行职责,规范运行,
对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根据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一名。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
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战略委员会工作。
自公司设立战略委员会以来,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了研究并提出积极
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
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负责
主持委员会工作,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召集人由委员会全体委员
过半数选举产生后,报请董事会任免。
自公司设立审计委员会以来,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提名、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提名,经全体
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自公司设立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来,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对公司
完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标准、绩效考核进行了研究并提出建议。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
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之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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