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四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全面了解相关资料的基础上,以自
身独立性和客观判断立场,对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
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针对该等关联交易事项,我们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认为该等关联交易事
项没有损害公司和包括非关联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和方式对交易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通过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进行项目建设,能
够为公司注入优质资产,发挥协同效应,完善产业布局,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
争力及盈利能力。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向收购乐凯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对其增资进行项目建设的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九届四次董事会有关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双才 曹宇 文新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