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4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
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 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 供的信息一
致。
特别提示:
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公司控股股
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的一致行动人中
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拟自 2023 年 2 月 22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本公司股
份,计划拟增持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不超过 1%。
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5,415,250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
本 6,541,530,786 股的 1.0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和长电投资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
资分别持有公司股份 1,021,097,405 股、1,649,828,593 股、212,328,040
股和 49,900,532 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33,154,570 股,占公司当时
总股本 6,568,972,986 股的 44.65%;2023 年 3 月-7 月,公司多次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注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因
此,三峡集团在本次增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发展的信心;
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不超过 1%;
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进行;
司自有资金;
人的主体身份,如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丧失该主体身份,增持主体
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施完成后 6 个月;
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在增持计划时限内
完成披露的增持计划,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长江电力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7 月 17 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5,415,25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00%,达到增持计划的上限,满足增持计划要求。增持
均价约 4.55 元/股,增持金额为 29,750.99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
股东名称 增持方式 增持时间 增持价格区间 增持股数
比例(%)
中国长江电
力股份有限 集中竞价 2023 年 2 月 27 日
公司 -2023 年 7 月 17 日
截至 7 月 1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增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增持后持有股数
本次增持数
股东名称
占总股本 量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中国长江三峡集
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
长电宜昌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
长电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
合计 2,933,154,570 44.84% 65,415,250 2,998,569,820 45.84%
四、法律审核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
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
和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增持行
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收购管
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
情况。
六、备查文件
知函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