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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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
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投资建设生物基可降解聚酯橡胶项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人及其他投资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有利于公司探索和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投资是围绕可
降解聚酯橡胶领域的深度布局,有利于公司行业地位的提升和业务规模的扩大,
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的长远利益,促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投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海泉        武进锋            俞书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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