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浪奇: 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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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3     证券简称:广州浪奇        公告编号:2023-053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
到钟炼军先生、陈韬先生及程志滨先生的辞职报告。钟炼军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
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副董事长及总经理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专业
委员会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仍担任子公司广州浪奇日用品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韬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
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本公司其他职务,仍担任子公司
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总经理,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董事、总经理,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程志滨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公司已于 7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公司正在办理资产置换的相关交割及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在资产置换交割程序完成前,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韶关
浪奇有限公司、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及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仍为公司子
公司。
   钟炼军先生、陈韬先生及程志滨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
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于钟炼军先生、陈韬先生及程志滨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
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钟炼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
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
会时生效。陈韬先生及程志滨先生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辞职
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炼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陈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钟炼军先生、陈韬先生及程志滨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 2023 年 7 月 29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董监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上述人员辞职后,应当在其就
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一)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二)离职后
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
他规定。
  特此公告。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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