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63%股份,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
计报告、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
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并出具相关加期审计报告,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加期审阅并
出具相关加期审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文
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的相关议案,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件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有效期已经届满,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进行了加期审计,
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226 号《湖南仁和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 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5 月的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40190 号《湖南军信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经审阅,我们同意审计机构出具的
相关报告。
最新信息,修订了《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经审阅,我们同意修订后
的《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
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的相关事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公司独立董
事同意董事会对公司本次交易审计加期相关事宜的总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戴塔根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黎 毅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军信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兰力波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