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
                   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独立财务顾问”)担
任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中直股份”)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项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对中直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
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在筹划本次交易期间,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密措施,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上市公司
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上市公司申请,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2 年 12 月 26 日开市
起停牌。
  上市公司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及时将内幕信息
知情人名单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上报。此外,上市公司还制作了本次交易的
进程备忘录,记载本次交易的具体环节和进展情况,包括方案商讨、工作内容沟
通等事项的时间、地点、参与机构和人员,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备案。公
司将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并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中金公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了《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
理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情人的登记和上报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
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宇飞              杨朴
             罗翔              冯哲逍
独立财务顾问协办人:
             刘知林             蓝悦霏
             高梦璇             焦竞翀
             王伟光             梁元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直股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