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连玉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当前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做出
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程序
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2,272,085,706 元变更为 2,271,983,706
元,公司股份总数由 2,272,085,706 股变更为 2,271,983,706 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因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事宜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章程》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
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相关条
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
购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19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部分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