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尚股份: 原尚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
足激励条件,根据《原尚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回
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0 万股,回购价格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25 号原尚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
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0-82394665
  (5)邮箱地址: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原尚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