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3 证券简称:原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原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满
足激励条件,根据《原尚股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回
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5.50 万股,回购价格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二、债权人需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
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
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
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
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 25 号原尚股份证券部
(2)申报时间:自 2023 年 7 月 19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的 9:00-11:30;
戳日为准;以传真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联系人:证券部
(4)联系电话:020-82394665
(5)邮箱地址:ir@gsl.cc
特此公告。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