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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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并结合《公司章程》及《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对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核,温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
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
任职资格条件。
  (二)本次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
的情况。
  (三)同意聘任温涛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独立董事:杨建国、张树明、王志明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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