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在线: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9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
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发表的独立
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对《关于转让产业投资基金部分份额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转让部分投资基金份额能够促进公司业务开展,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
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及经营的需要。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北京首都在线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对《关于放弃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买权是综合考虑公司自身情况及经营
规划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
先购买权,符合公司经营方针,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
产生不利影响,该事项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产业投资基金份额转让优先购
买权。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事项。
                 独立董事:郑纬民、梁清华、耿建新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首都在线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