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调整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认真
审阅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后,经审慎思考,依据公平、公正、客观的原则,
现就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调
整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产线建项目”,根据客观情况变化和公司实际需要,公司决定对前述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总投资金额、实施地点、投资概算构成及建设期等内容进行相应调整
(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调
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案(修订稿)》,我们认为本次修订后的预案综合考虑了本次调整、行业发展现
状和发展趋势、募投项目准备工作的最新推进情况,预案(修订稿)合法合规、
切实可行。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我们认为修订后的募集资金使用可行
性分析报告符合公司本次调整实际情况,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计
划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的运用合理、
可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必要性及可行性。
综上所述,本次调整符合客观情形变化及公司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调整事项及整体安排,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获得
福建省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审核同意,
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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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