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21 证券简称:深科技 公告编码:2023-053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十一次(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了《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1.30 元人民币(含税)。截至第九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决议日,公司总股本为 1,560,587,58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股利 202,876,386.44 元(含税),如在决议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560,587,588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
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
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
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第 1 页 共 3 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3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3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
税款。】
三、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7 月 2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四、 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7 月 2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 权益分派方法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
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
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 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权激励所涉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进行调
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 咨询办法
咨 询 机 构: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 询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7006 号深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咨 询联系人:钟彦 刘玉婷
咨 询 电 话:0755-83200095
传 真 电 话:0755-83275075
八、 备查文件
第 2 页 共 3 页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3-053
特此公告。
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