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北
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
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监事会对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 400 名激励对象进
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 400 名激励对象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北京石头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