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089 证券简称:特变电工 公告编号:临 2023-067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
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32.88 元/股
?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4.44 元/股
? 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2023 年 7 月 18 日(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除权
(息)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7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2.88
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8 日、2022 年 11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特
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108)、《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
(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 2022-113)。
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原因
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方案内容为:经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 年度本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20 元(含税),以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3 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权益分
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临 059)
根据《回购报告书》的规定: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三、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调整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
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867,379,072×1.12)÷3,890,229,479≈1.11
元/股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本次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867,379,072×0.3)÷3,890,229,479≈0.3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2.88-1.11)÷(1+0.30)≈24.44 元/
股(含,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
限、回购价格上限及已回购情况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45,054,435 股,约占权益
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的 0.89%;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回购价格上限及
已回购情况测算,回购数量约为 24,596,170 股,约占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
总股本的 0.4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在回购期间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