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长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王恩东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
事长及董事会下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下属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王恩东先生将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辞职程序合法有效,辞职后
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爱国、王培志、刘培德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