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飞特: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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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82      证券简称:英飞特           公告编号:2023-097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外的其他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6月30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即2023
年7月17日(周一)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周一)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有限公司21楼会议室。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7
人,代表股份107,568,4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6.01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5人,代表股份107,235,03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023%;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12人,代表股份333,4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116%。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
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3人,代表股份5,196,354股,占公司总股
份的1.739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862,954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1.62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333,400股,占公司总股份
的0.1116%。
以现场或网络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24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
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24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
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24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
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和相关主体
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3.8457%;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6.1543%;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24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
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GUICHAO HUA 先生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1,7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576%;反
对32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4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5,4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24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
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07,248,6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027%;
反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973%;弃权0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172,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1776%;反
对319,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5.8224%;弃权0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4,876,55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
代表所持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通商(杭州)律师事务所洪星星律师、谢天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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