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97 证券简称:富祥药业 公告编号:2023-062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以现场
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 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杨海滨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
(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指导意见》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
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
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
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
司员工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
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因此均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相关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因此均回避
本议案的表决。监事会无法对本议案形成决议,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