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45 证券简称:涛涛车业 公告编号:2023-039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朱飞剑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浙江涛涛
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了如下议案: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
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
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
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
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拟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涛涛车业股
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制定了《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单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任职人员。
同时,激励对象亦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
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
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并对外投
资建设“年产3万台智能电动低速车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审议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
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对于增强公司综合实力、加快市场拓展具有积极作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