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68 证券简称:华特气体 公告编号:2023-094
转债代码:118033 转债简称:华特转债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4.748 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100.00 万股,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0.83%。其中,首次授予 80.7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000.00 万股的 0.67%,占本次授予权
益总额的 80.70%;预留授予 19.3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予价格为 31.62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49 人,包括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一个归属期 40%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二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第三个归属期 30%
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则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安排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一致;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一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
第二个归属期 50%
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
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 13,300万元 11,970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 16,625万元 14,962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 20,781万元 18,703万元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
的考核年度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年度
及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一致。
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授出,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
的考核年度为 2022 年-2023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
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归属期 考核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 16,625万元 14,962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 20,781万元 18,703万元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
A≥Am 100%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An≤A<Am 80%
A<An 0%
注 1:上述“净利润” 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个评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
层面可归属比例,具体如下表所示:
考核评级 A B C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1)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6 月 28 日至 2021 年 7 月 7 日,公司内部公示了本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1
年 7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4)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关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6)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8)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公
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0)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11)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
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13)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14)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
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15)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
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
意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49 名
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80.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62 元/股。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
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的授予日为
股票,授予价格为 31.62 元/股。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鉴于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本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 31.62 元/股调整为 31.27 元/股;同意确定本
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4 月 27 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 2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5.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1.27
元/股。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
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
意见。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批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票上市流通。
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事项的审议情况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
归属条件已经达成,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 3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 14.748 万股。
关联董事石平湘、石思慧、傅铸红、张穗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4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 2023 年
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左列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为不适当人选; 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此之外其余激励对象未发生左列任一
管理人员的情形;
形;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对应的考核
年度为 2021 年-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如下表所示:
归属 考核年度净利润值(A)
考核期
期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
个归 2021年 13,300万元 11,970万元
属期
第二
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个归 2022年 16,625万元 14,962万元
属期 2022 年,根据计算口径,公司 2022
第三 年实现净利润值为 222,864,235.36 元,
个归 2023年 20,781万元 18,703万元
满足考核目标值(Am),即第二个归
属期
属期内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已成就,对
应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100%。
公司层面可归属比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例
A≥Am 100%
考核年度净
An≤A<Am 80%
利润值(A)
A<An 0%
注 1:上述“净利润” 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
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
注 2:上述业绩考核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
承诺。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含子公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内
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 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 43 人,其
考核结果确定其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中,20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
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 三 级为 A,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个评级,分别对应不同的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具 100%,该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可予以全部归属;15 名
体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B,
考核评级 A B C
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80%,该
个人层面可归属比 部分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但因个人
例 绩效考核原因未能归属部分的限制性
激励对象个人当期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涉及限制
性股票共计 1.632 万股;6 名激励对象
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
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C,对应个人
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
层面可归属比例为 0%,其未能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
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当期未能归属部分的限 效,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计 3.15 万股。
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此外,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
属,上述 2 人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
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共计 2.55 万股将
作废失效。
(三)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4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
后离职、1 名激励对象当选监事,上述 5 人不再具备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涉及限制性
股票共计 3.54 万股。15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B、6 名激励对象的
个人考核评级为 C,上述两类激励对象对应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分别为 80%和
属并作废失效,涉及限制性股票共计 4.782 万股。此外,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
本次归属,上述 2 人应当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55 万股。综上,本次未满足
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0.872 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四)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
的激励对象为 3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48 万股。本次归属事项的
相关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
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按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五)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为 35 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4.748
万股。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
项。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7 月 15 日。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14.748 万股。
(三)符合条件的归属人数:35 人。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30.87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
已获授予的
可归属数 获授予的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限制性股票
量(万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数(万股)
(万股)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小计 12.00 3.03 25.25%
二、其他激励对象
其他核心人员(共计 31 人) 42.60 11.718 27.51%
总计 54.60 14.748 27.01%
注 1: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5 人、当选监事人员 1 人、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C 的人员 6 人以及自
愿放弃本次归属人员 2 人。
注 2:
上述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中存在因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B 导致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比例为 80%
而不能完全归属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49 人,除 5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 名
激励对象当选监事,上述 6 人不再具备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以及 6
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 C 而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0%、2 名激励对象自
愿放弃本次归属外,其余 35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
并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
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副总经理张穗华先生先后于 2023
年 2 月 24 日、2023 年 3 月 8 日与公司股东张穗萍女士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后者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计
月 14 日完成过户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
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除上述情形外,参与本次激励
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股份支付准则应用案例—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有关规定,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费用的计量应当参照股票期权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
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本激励计划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的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授予日后,公司已根据中
国会计准则的要求,在对应的等待期内对授予限制性股票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摊
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不
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本次归属
及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调整、本次归属及
本次作废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监管指南》《公
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经履
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尚
需依据有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申请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激励
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五)《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华特气体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的法律意见书》;
(六)《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作废以及调整授予价格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