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科力
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对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检查、查验和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密切相关,其相关审批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了严格的
内部评估,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严谨可靠。公司建立了相应
的监管机制,可有效控制风险。在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过程中,公司仍应当持续增
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调整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额度有利于控制外汇风险,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
的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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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建铭 徐开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