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7 证券简称:中钨高新 公告编号:2023-45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在认真审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
基于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我们认为:
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也未
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具备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需的工作经验。
据此,我们同意将李文兴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选举,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
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我们认为:由于部分激
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其获授而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
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事项。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事项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
件成就事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我们
认为:
条件已成就,137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解锁的安排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解锁事宜。根据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事项已授权
公司董事会办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名:许长龙、杨汝岱、曲选辉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