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本所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召开审核会议对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
文件进行了审核,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审核意见
亚士创能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
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落实问题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按
单项计提与按组合计提的划分标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计提比率
的依据,相关风险客户坏账准备单项计提比率不同的原因;(2)
应收账款的具体构成、逾期情况与对应客户的具体情况,结合相
关客户目前的经营状况说明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
分;(3)2021 年部分地产客户违约后,公司对该类客户在业务
开展及应收款项管理中采取的优化措施,后续是否仍然存在大额
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风险;(4)结合公司与地产客户的业务模
式,说明公司向相关客户支付大额保证金的商业合理性,是否实
质是向客户提供财务融资,并列示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支付大额
保证金的客户基本情况、合同条款中的具体约定(如保证金比例、
退还条件、计息情况、对方是否提供抵押保证等),结合公司应
收保证金对应客户的履约情况说明公司应收保证金的减值计提
是否充分;公司目前合作客户中新增收取保证金的具体情况,后
续是否存在大额应收保证金回收不利而大额挂账的风险;(5)
是否存在地产客户以房产或其他资产抵债等方式进行回款的情
况,相关抵债资产的核算方式,公司对该类资产的去化情况或处
置计划。
请发行人通过临时公告的形式专项说明上述事项并揭示相
关风险,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出具明确的核查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本所将在履
行相关程序并收到你公司申请文件后提交中国证监会注册。
请你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临时公告义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