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定于 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决定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8 月 3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前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 4 万吨聚醚胺(4.2 万吨聚
醚)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
网站的相关公告。
提案 2 选举 1 名独立董事,无需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将对全部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
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
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
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资料,以便确认
登记。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必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3 年 8 月 2 日下午 16: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25803(如通过书
面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地址: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231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江宜宣
联系电话:0514-82659030
传真号码:0514-82659007
邮箱:chzq@yzch.cc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本次股东大
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2)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
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
弃权。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
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扬州晨化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
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该列打
提案名称 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 4 万吨聚醚
增资的议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
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表本人进行表决。
(注:请委托人在权限的选项处打“√”。若委托人未进行选
择,则视为代理人无权代表委托人就该等议案进行表决。)
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附件三: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
号码/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
营业执照号码 人姓名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名称
代理人身
代理人姓名
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个人股东签字/
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