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17日下午14:0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17日9:15至15:00。
(2)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27号大郊亭南街3号院1号楼(朗姿
大厦)1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申东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43,669,594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55.07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41,448,19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4.5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2,221,396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0.502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8人,
代表股份2,221,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2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
小股东38人,代表股份2,221,3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5021%。
次会议,出席、列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
了如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80%;反对 375,25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8926%;弃权 28,200 股(其中,因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8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1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7,9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38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307,5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4%;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9,3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701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306,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1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58,5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6656%;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3,266,9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48%;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8,745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8740%;反对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2695%。
表决结果: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
三、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