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0 证券简称:晨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7 日以
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17 日下午 14:00 在江苏省宝应县曹甸镇镇中路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郝斌先生主
持,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达明先生及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成宏先生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 4 万吨聚醚胺(4.2 万吨聚醚)
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淮安晨化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晨化”)
实施“年产 4 万吨聚醚胺(4.2 万吨聚醚)项目”,公司拟使用 20,000 万元自
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淮安晨化进行增资,项目其余资金由淮安晨化自筹。符合
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且本次投资及增资事项符合《公司章程》、《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的决策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生产经
营造成影响。本次投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实施年产 4 万吨聚醚胺(4.2
万吨聚醚)项目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淮安晨化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作为战略发展用
地,是解决淮安晨化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需求的重要举措,也为公司未来的经
营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有利于公司价值提升,促进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需
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3 年 7 月 1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购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
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扬州晨化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