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3-063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07 月 12 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通知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三)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参加董事 9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9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白洋
先生召集和主持。
(四)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城发环境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报基准日由 2022 年 09
月 30 日调整为 2023 年 03 月 31 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编制了以 2023
年 03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3]
第 16-00038 号),审核意见如下:“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前
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
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附件;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