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出具的承诺函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西藏旅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担任其本次支付现金
购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新绎游船”)60%股权
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各方均无其他利益关系,就本次交易所发表的有关意见是完全独立进行的;
的公司等提供。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标的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
真实、准确、完整负责,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华泰联
合证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和责任;
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
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披露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大资产重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
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和证券欺诈问题;
列示的信息和对核查意见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发布的与本次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相关的公开资料。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