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
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
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或“华泰联合证
券”)接受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委托,
担任其本次支付现金购买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新
绎游船”)60%股权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
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
(以下简称“《廉洁从业意
见》”)的规定,就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上市公司聘请第三方情况
(一)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二)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三)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
构;
(四)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阅机
构;
(五)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经核查,相关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廉洁从业意见》的规定。
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
方的行为。
二、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情况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情况
为控制本项目财务风险,加强对本项目财务事项开展的独立尽职调查工作,
提高文件质量,恒云承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云承德”)作为本项
目呼叫外包机构,为本项目提供电话访谈服务。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华泰联
合证券已对其进行了背景调查,并正在履行合同审查、费用审批等流程。华泰联
合证券将在相关流程履行完毕后与其签署合同及结算费用。具体情况如下:
恒云承德成立于 2015 年 8 月 17 日,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持有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为 91130803347870777G 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杜忠元。本次选
聘服务内容包括协助华泰联合证券完成本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工作,协助通过电
话访谈方式对标的公司的个人客户进行批量电话访谈。
(二)华泰联合证券有偿聘请第三方内部审核程序及合法合规性
为规范聘请第三方提供中介服务的行为,华泰联合证券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
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提供
中介服务管理办法》,明确第三方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遴选程序等相关要求。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华泰联合证券聘请恒云承德事项正严格按照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
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提供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的规定,履行合同审查、费用审批等流程。相关服务费用标准均由合同约定,华
泰联合证券将采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综上,华泰联合证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恒云承德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
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要求及公司
内部制度规定,具备合法合规性。
除上述情形外,华泰联合证券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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