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文在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
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客观公正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我们
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
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周树华、薛健、王志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