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07-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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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办法》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
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使用最高
额度不超过 7.9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考核结果
及薪酬兑现方案符合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等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公司利润、营业收入及经营情况,薪酬水
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 2022 年度考核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玲签字:
沈 江签字:
张 蕾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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