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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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4 日召
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
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与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人员名单的公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1
年 4 月 28 日至 2021 年 5 月 21 日。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反馈
意见。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
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
会对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
登记完成的公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于
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红墙 JLC3,期权代码:037139,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为 10.00 元/股。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
议案》、《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和《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
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
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股票期权
的第一个行权期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
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
将按本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权益不得递
延至下期。
   截至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
满,43 位激励对象未在行权期内行权完成,公司拟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第一个行权期 43 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408,140 份股票期权
予以注销。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
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根据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规
定,公司本次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注销审
议流程合法、合规,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我们同意注销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
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核查,本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
和授权,符合《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事项依法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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