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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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8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3 年 7 月 1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世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
届满,公司拟对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
规定。董事会审议上述事项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已届满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层面 2022 年的绩效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要
求,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
对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 8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500,430 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要求,符合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
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公告》。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1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层面 2022 年的绩效考核未达到业绩考核要
求,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董事会
对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的 5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 588,800 份股票期权
进行注销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及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等相关要求,符合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未成就及注销期权的公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部分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符合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注
销股票期权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公告》。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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