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盟科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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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9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知于2023年7月4日以邮件、电话及微信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7月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继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
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部分成就,同意为符合
归属条件的142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手续,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568,224股。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部分成就的公告》。
   (二)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作废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
告》。
  (三)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
权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
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四)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本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拟修订《公
司章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份总数为
      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
      值,每股面值 1 元。             面值,每股面值 1 元。
      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三条           公司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持股3%以上股东中电科(成
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
名李彦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3%以上股东中电电子信息产业
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名熊程程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持股3%以上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名沈全洪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胡忠华、叶晓虎、车海辚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第四届董事会提名李华、刘辉、李春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被提名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华、李春红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刘
辉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
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为确保董事
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仍将继续依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
巨潮资讯网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
大会对每位董事候选人将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项表决。
  (六)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拟定如下:在公司担任其他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以及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规定,领取基
本工资和岗位绩效工资,不再另行发放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
事,不发放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金额为人民币12.00万元/年(税前),由公司
按月发放,并由公司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
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定于2023年7月3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
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绿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区副总裁、管理团队成员,华为“蓝血十杰”获得者;哈尔滨安天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总裁 。2019 年加入本公司,现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裁。
  胡忠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
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
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
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
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
任职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现任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资本运营部投资经理。
  李彦恺先生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电科(成都)网络安全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
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历。2008 年 7 月至 2015 年 1 月先后任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国际业务部经济合
作处、外贸处项目经理;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1 月先后任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综合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与法务部总经理;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北京乐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 年 6 月至今任浙江拓感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2 月至今任中电产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熊程程女士在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中电电子信息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
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
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学精密仪器与机械学系,2003 年本科毕业推荐直博,于 2007 年获清华大学精仪
系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2007 年,入职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园
区管理公司客户经理、部门经理、总经理助理;2012 年,任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 年,任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 年,
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孵化业务总监,并任北京纳米科技产业创新联盟副秘书
长;2016 年,获评中关村青联委员、海淀区人民政府“海英人才”;2017 年,获
评清华大学“先进工作者”称号;2019 年,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现任启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启迪南方总部执行总裁、启迪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党委委员、北京启迪创业孵化器有限公司总经理。
  沈全洪先生长期从事孵化载体与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主持孵化空间运营、
创业咨询服务和天使投资等工作,已参与多个早期天使投资项目。
  沈全洪先生在持股 5%以上股东启迪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启迪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十六个
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级副总裁。
  叶晓虎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持有本公司股票 26,999 股;且不存在
以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科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曾在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
属上海汽轮机有限公司、上海电气环保集团、上海自动化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担任
财务负责人等职务;曾就职于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黄浦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两家上市公司,担任副总裁、财务总监;曾就职于重庆协
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首席财务官。现任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上海挚达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
  车海辚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
下情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清华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法律硕士学位。历任中国石化国际事业公司财务部主
管,北京市乾坤律师事务所律师,清华控股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北京
市天银律所业务合伙人律师,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盈科
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本市场部主任。现任北京德恒律师事
务所一级合伙人、战略委员会和证券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李华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电子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现任清华大学公共
管理学院院长助理,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跨界创新研究中
心主任,金砖国家智库理事。曾获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北京市继续教育
先进个人、中组部课题成果二等奖。研究方向为跨界创新、领导科学、组织建设
以及行动学习。
  刘辉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形:
(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
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
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
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7 年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
得硕士学位。曾任北京明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任会计,主管会计;创智信息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主管,财务经理;速捷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瑞
安时代任顾问、财务经理;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现任交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财经专家。
  李春红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且不存在以下情
形:(1)《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4)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5)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
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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