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佩蒂股份 股票代码:300673.SZ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 债券代码:123133.SZ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〇二三年七月
重要声明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或“佩
蒂股份”)对外公布的《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等
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
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安信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
第一节 本次债券情况
一、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相
关事项已经公司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
经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21 年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6 号)。
佩 蒂 动 物 营 养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不 特 定 对象 发 行 面 值不 超 过 人民币
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共计 720 万张,期限为 6 年。
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扣除
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11,859,782.0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入募集资金
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债券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8205 号验)。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
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佩蒂转债,债券代码 123133.SZ。
二、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一)发行主体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券名称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佩蒂转债,债券代码:123133.SZ)。
(三)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 万元,发行数量为 720 万张。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五)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六)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第一年 0.4%、第二年 0.6%、第三年
(七)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
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
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
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 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
人承担。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 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9.92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
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
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
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
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
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和前
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
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
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
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
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经申请转股后,对所剩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足转换为一股股票的余额,公司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转股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 金额以及
利息。
(十二)赎回条款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以票面面值的 115%(含
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
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①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
(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
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 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
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 回售给公
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
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起重新计算。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
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
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 实施回售
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
售权。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被视作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
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
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四)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 票同等的
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
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十五)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新西兰年产 3 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 28,800.76 23,650.00
年产 5 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 34,662.98 27,35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4,463.74 72,000.00
(十六)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十七)信用等级及资信评级机构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证鹏元评级,佩蒂股份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后,中证鹏元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跟踪
评级。
(十八)债券受托管理人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安信证券作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募
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了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各项职责。
存续期内,安信证券对公司及本次债券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密切关注公司
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资信状况,以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等,监督公司
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情况,切实维护债券持有人利益。安信
证券采取的核查措施主要包括:
和督导。
第三节 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Petpal Pet Nutrition Technology Co., Ltd.
股票简称 佩蒂股份
股票代码 300673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日期 2017 年 07 月 11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3007441123125
法定代表人 陈振标
注册资本 25,342.0280 万元人民币
住所 平阳县水头镇工业园区宠乐路 2 号
董事会秘书 唐照波
联系电话 0577-58189955
公司传真 0577-63830321
邮政编码 325405
公司网址 www.peidibrand.com
宠物营养品及其他宠物健康产品的研发;宠物日用品生产、销售;宠
经营范围
物食品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投资管理。
注:上述注册资本数据为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数据。
二、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 2022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集宠物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和宠物产品品牌运营于一体,
主要产品有畜皮咬胶和植物咬胶等宠物咀嚼类食品,宠物营养肉质零食,宠物干
粮、湿粮及新型主粮产品,宠物保健食品以及其他宠物食品,主要供犬猫等宠物
食用。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123,589.10 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111.81%;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4,701,375.20 元,同比
增长 140.52%。
(二)发行人 2022 年度财务状况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营业收入(元) 1,731,801,870.99 1,270,892,609.92 36.27%
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 公 司 股 东
的扣除非经 常 性 损 益 134,701,375.20 56,003,223.02 140.52%
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 生 的 现 金
流量净额(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1 0.28 82.1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3 0.28 53.57%
加权平均净 资 产 收 益
率
项目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比上年增减
资产总额(元) 2,888,596,875.29 2,854,914,479.62 1.18%
归属于上市 公 司 的 股
东净资产(元)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2,000万元(含72,000万元),扣除发行
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万元) 金额(万元)
新西兰年产3万吨高品质宠物湿粮项目 28,800.76 23,650.00
年产5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 34,662.98 27,35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1,000.00 21,000.00
合计 84,463.74 72,000.00
本次募集资金不包含董事会前投入的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
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
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96 号)同意注
册,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0,000.00 元,扣除
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费用、手续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 711,859,782.01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划入募集资金
专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28 日止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债券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1]8205 号)。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有可转债募集资金账户 7 个,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账号 开户行名称 截止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
西兰子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新
西兰子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平阳水头 支
行
建设银行温州平阳水头 支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食 品
项目限公司泰州刁铺支行
合计 336,931,038.71
四、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底,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本年度投入募集
募集资金总额 71,185.98 28,811.84
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已累计投入募集
- 28,811.84
总额 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
总额比例
是否 调整 本年 截至期 截至期末 是否
承诺投资项 募集 后投 度投 末累计 投资进度 项目达 本年度 达到 项目可
目和超募资 已变
资金 资总 入金 投入金 (%)(3)= 到预定 实现的 预计 行性是
金投向 更项 效益
承诺 额(1) 额 额(2) (2)/(1) 可使用 效益 否发生
目(含
部分 投资 状态日 重大变
变更) 总额 期 化
承诺投资项
目:
产 3 万吨高 23,65 23,65 6,615. 6,615.1 2023.12. 不适
- 27.97 - 否
品质宠物湿 0.00 0.00 13 3 31 用
粮项目
吨新型宠物 - 4.51 - 否
食品项目
- 100.00 - 否
资金项目 0.00 0.00 0.00 00 31 用
合计 40.47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
展情况
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
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 》,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康贝宠物食品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下简称江苏康贝)实施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情况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5 万吨新型宠物食品 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后实施主体为佩蒂 动物
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康贝宠物食品有限公 司,
实施地点为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许庄街道创业 大 道 南
侧、浙江省平阳县北港新城 A-26b-02 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
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 的 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
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
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820.34 万
元。公司董事会本次审议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已取得 股东
大会的相关授权,无需再次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
额及原因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
案》,同意公司或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用 于现 金管
理。投资的产品包括安全性高的保本型结构性存款 、大
额存单以及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 的其
他理财产品;投资的产品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安 排部
分可以随时赎回的额度,以保证募投项目正常建设 所需。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原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本次实施现金管理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至公
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期间可按 照本
次会议的相关要求实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事项。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 闲置
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董事会将授权公司总经 理和
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投资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
过之日起 12 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 可以
滚动使用。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
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 用不
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 动资
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议案 有效
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到期后归 还至
原募集资金专户。2022 年 6 月 2 日,公司将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的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自募集资 金专 项账
户转入公司基本户。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所有尚未使用的募 集资
金均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形。公司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10,000 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题或其他情况
注 1:上述截至 2022 年底,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包括首次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以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第五节 本次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第六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发行人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佩蒂转债”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会议审议事项为《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本次会
议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代表有表决权的债券 377,07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100.00%;反对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
效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弃权 0 张,占出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所持有效
表决权的债券总数的 0.00%;
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上海
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01G20212329-6),关于本次会议的
结论意见如下: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宜,均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七节 本次债券付息情况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起息日为 2021 年 12 月 22 日,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
息方式。发行人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发行的可转债于 2022 年 12 月 22 日支付自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本次为“佩蒂转债”第一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转债”(面值 1,000.00 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4.00 元(含税)。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
及付息日如下:
第八节 本次债券的跟踪评级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进行了信用评级。2021 年 7 月 22 日,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
《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信
用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1】第 Z【720】号 01),评级结果为:主体信用
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2 年跟踪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2】跟踪第【441】号 01),评级结果为:维持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3 年跟踪
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3】跟踪第【602】号 01),评级结果为:维持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维持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公司债
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九节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是否发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根据发行人与安信证券签署的《受托管理协议》第 3.4 条规定:
“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任何事件,甲方应当在三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根据乙方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 甲方名称变更、股权结构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2) 甲方变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具有同等职 责的机构
(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信用评级机构;
(3) 甲方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监事、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
等职责的人员发生变动;
(4) 甲方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或具有同等职责的人员无 法履行职
责;
(5) 甲方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
(6) 甲方发生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无偿划转以及重大
投资行为或重大资产重组;
(7) 甲方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 甲方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9) 甲方股权、经营权涉及被委托管理;
(10) 甲方丧失对重要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11) 债券担保情况发生变更,或者甲方主体或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12) 甲方转移债券清偿义务;
(13) 甲方一次承担他人债务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或者新增借款、
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4) 甲方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或进行债务重组;
(15) 甲方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
行政监管措施、市场自律组织作出的债券业务相关的处分,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
为;
(16) 甲方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采取强制措施,或者存在严重失信行为;
(17) 甲方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8) 甲方出现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的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情况;
(19) 甲方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
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20) 甲方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21) 甲方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22) 甲方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3) 甲方不能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24)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25) 募集说明书约定或企业承诺的其他应当披露事项;
(26) 其他可能影响其偿债能力或投资者权益的事项。
就上述事件通知乙方同时,甲方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本
息安全向乙方作出书面说明,并对有影响的事件提出有效且切实可行 的应对措
施。”
务,除募投项目“年产 5 万吨新型宠物食品项目”增加了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事
项外,未发生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且需要特别说明的重大事项。
二、提前赎回可转债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不存在提前赎回可转债的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佩蒂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 年度)》之盖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