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独立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提
名吴秋云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
同意提名吴秋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情
况的基础上进行,并已征得被提名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董
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任职董事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处罚和尚未解除的情形,
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 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荣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融资提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董事
意见: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为公司的发展在各方面给予了有力的支持,公
司为荣盛建设提供的上述关联担保,也是为了荣盛建设未来能继续支
持公司的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荣盛建设对公司此次新增担保进
行了反担保措施,此次担保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
东利益的情形。
邹家立、李爱红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将上述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程玉民、王力、金文辉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