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景园林: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内容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07-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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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778     证券简称:乾景园林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
                部分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审议及披露情况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相关公告。
  二、《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修订情况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
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第五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分配情况”
  修订前: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合计出资5,770,000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9.99%;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3,249,393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持有份数上限       持有股数上限
持有人       职务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份)          (股)
回全福   董事长兼总经理       910,000      334,559       4.73%
张磊    董事兼副总经理       1,110,000    408,088       5.77%
朱仁元      副总经理      1,750,000     643,382       9.10%
张永胜      财务总监       800,000      294,118       4.16%
李萍       董事会秘书      800,000      294,118       4.16%
刘兆麒    职工代表监事       400,000      147,059       2.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不超过 29 人)
  合计(不超过 35 人)     19,238,560    7,073,000     100.00%
  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修订后:
  “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合计出资4,860,000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25.26%;中层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4,378,560元,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
                   持有份数上限       持有股数上限
持有人       职务                                 占持股计划的比例
                    (份)          (股)
张磊    董事兼副总经理       1,110,000    408,088       5.77%
朱仁元      副总经理      1,750,000     643,382       9.10%
张永胜      财务总监       800,000      294,118       4.16%
李萍       董事会秘书      800,000      294,118       4.16%
刘兆麒    职工代表监事       400,000      147,059       2.08%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不超过 30 人)
  合计(不超过 35 人)   19,238,560 7,073,000 100.00%
  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数以参加对象与公司签署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认购协议书》所列示的份数为准。”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描述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
持有人分配情况的修订进行调整。
  三、本次修订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
同意对原《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第
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向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
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
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计划有关联的董事已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
的修订内容,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对《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事项的审
核意见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
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
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
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市场竞
争力,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修订内容,并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乾景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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