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35 证券简称:华康医疗 公告编号:2023-061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1号》”)及《武汉华康世纪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内部
进行了公示,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
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一)公司于2023年7月3日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等相关公
告。
(二)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内部公示情况
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
职务等情况进行了核查。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1号》《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
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
级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均为与公司建立正式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本
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以及外籍员
工,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四)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基本情况属实,不
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