烽火电子: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证券之星 2023-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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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企业”、“上市公司”)拟以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
司、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购买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98.3950%
股权(上述事件简称“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
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
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
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重组前 12 个月内,本企业不存在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也不存在
购买、出售与本次重组同一或者相关资产的情形。
  特此说明。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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