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明光学: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07-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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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
则》的规定,作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经审阅本次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
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以上人员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条件
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的担任上市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公司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
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聘任胡智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聘任
胡智雄先生、胡锋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袁鹏羿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聘任钱婷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
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页无正文,为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陈连勇:
李海峰:
金   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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